加密货币税务稽查风暴:政策冲突背后的监管困局与破局之道

CG区块链 政策风向 2025-08-07 09:35:35 0

2022年初,国内加密货币领域悄然掀起一场监管风暴:部分高频交易的“大户”因加密货币交易收益,被地方税务部门盯上,卷入个人所得税稽查程序。据多方信源,此次稽查名单涉及数百人,部分案件已持续近一年,其中单笔补税金额高达数千万元——更关键的是,国内主流交易所在这场风暴中向税务部门提供了核心交易数据。  

这起看似常规的税收征管行动,实则撕开了中国加密货币监管体系的深层裂痕:当金融监管部门将相关业务定性为“非法”时,税务部门能否对其收益征税?这种部门立场的冲突,不仅挑战着法律逻辑的自洽性,更可能重塑未来加密货币行业的监管走向。本文结合政策文本、部门实践与国际经验,深入剖析这一复杂议题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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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稽查风暴:事实与政策的双重变奏

(一)稽查程序的启动逻辑

从多方信息交叉验证来看,此次税务稽查的核心目标是2020至2022年间通过国内平台完成大额加密货币提现的个人用户。税务部门的关注点清晰指向“财产转让所得”的个税补缴,具体针对提现金额与初始购买成本的差额部分,适用20%税率。  

值得玩味的是交易所在其中的角色:它们提供的用户身份信息、充值记录、法币出入金流水,构成了税务机关认定应税所得的关键证据链。这一操作与2021年10月《中国税务报》提出的“对持有大量虚拟货币用户进行实名注册与动态追踪”形成政策呼应,标志着税务系统正式将加密货币纳入税源监管视野。  

(二)税务部门的执法逻辑

从法律条文看,税务部门的稽查行动并非无据可依。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一条明确,中国公民需就全球所得纳税;第二条更将“财产转让所得”列为应税项目。税务系统内部人士透露,加密货币交易本质上属于“虚拟财产转让”,只要存在收益(即卖出价高于买入价),就符合征税条件。  

这种逻辑在近年“共同富裕”政策背景下更显突出——继演艺、直播行业后,加密货币领域的高收入群体正成为税收监管的新靶心。加之CRS(共同申报准则)跨境信息交换机制的完善,税务部门对境外交易所收入的追踪能力也显著增强。  

二、合法性争议:“非法收益”能否征税?

(一)金融监管的“全盘否定”立场

与税务部门的积极监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金融监管部门对加密货币的强硬态度。2021年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直接将虚拟货币兑换、买卖等业务定性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强调“任何民事主体参与此类活动的法律行为无效,风险自担”。  

这一政策将加密货币从2013年定义的“特定虚拟商品”彻底打入“非法”范畴,与税务部门的征税逻辑形成直接冲突:若交易本身非法,其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“合法所得”?能否成为征税对象?  

(二)法律体系的内在张力

这场冲突本质上是“行为违法性”与“收益可税性”的法理博弈。从行政法视角,加密货币相关活动虽被禁止,但其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是否构成“不当得利”或“非法所得”,目前尚无明确司法解释。2022年中国检察日报文章曾指出,基于宏观金融安全考量,刑法暂未将加密货币纳入“财物”保护范围,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在个案中对其财产属性的认定仍存弹性。  

然而税务部门依据税法征税的行为,暗含着对收益“可税性”的认可。这种部门立场差异,暴露出中国新型资产监管体系的结构性矛盾。  

(三)历史镜鉴与国际经验

类似争议并非首次出现。2008年中国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征税讨论中,也曾面临“虚拟物品是否属于财产”的争议,最终通过限定监管范围(仅对交易平台企业所得征税)暂时搁置矛盾。  

国际层面,香港2022年修订的《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39号》(DIPN 39)提供了差异化思路:通过“营业标记原则”判断数字资产是否属于经营活动所得,既避免直接承认合法性,又实现了税收中性。这种“分类监管”模式,与内地“一刀切”禁止形成鲜明对比。  

三、部门分野:监管目标的深层博弈

(一)目标差异导致工具选择分化

税务部门的核心职能是保障财政收入,逻辑起点是“应收尽收”,关注税源管控与税收公平;金融监管部门则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首要目标,试图通过“一刀切”禁止切断加密货币与传统金融体系的联系。  

这种目标差异导致政策工具分野:前者倾向于“纳入监管框架”,后者坚持“隔离风险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2021年《中国税务报》已提出“完善财产申报登记机制”,暗示税务部门希望将加密货币纳入常规监管,而非简单禁止。  

(二)市场主体的行为转向

稽查行动已对市场产生实质影响。部分大户为规避税务风险,转向香港、新加坡等合规平台操作,或降低交易频率以减少收益显性化。这种“监管套利”现象,凸显中国在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中的挑战——当境内政策存在模糊地带时,资金可能通过合规渠道外流。  

与此同时,行业从业者呼吁“明确监管规则”,认为征税要求客观上抬高了加密货币行业的合规成本,若长期缺乏清晰指引,行业可能陷入“灰色地带”困境。  

(三)国际税收竞争的潜在压力

在全球加密货币监管趋严的背景下,中国的政策模糊性可能削弱自身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。欧盟《加密资产市场法规》(MiCA)、美国《加密货币税收合规法案》等均试图在风险防控与产业发展间寻求平衡,而中国若长期维持“禁止+征税”的矛盾状态,可能导致创新要素外流。香港作为中国境内唯一明确加密货币税收规则的司法管辖区,已吸引部分项目迁移,这种“境内外差异”亟待系统性政策协调。  

四、破局路径:从“矛盾应对”到“体系重构”

(一)短期:部门协调与政策澄清

当务之急是解决部门立场冲突。建议由国务院层面牵头,协调税务、央行、法务等部门,明确加密货币收益的法律属性:若认定为“非法所得”,税务部门应停止征税;若承认其“可税性”,则需调整金融监管政策,建立有限度的合法化路径。  

此外,可借鉴香港DIPN 39的“实质重于形式”原则,对不同类型加密货币活动(如投资、挖矿、项目开发)实施差异化监管,避免“一刀切”。  

(二)中期:构建分级监管框架

长期来看,中国需在风险防控与技术创新间找到平衡点。可引入“沙盒监管”思路,在特定区域(如粤港澳大湾区)试点加密货币合规化,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交易、资产管理等业务,并纳入税收征管体系。  

同时,加快区块链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应用,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(DLT)实现交易数据实时监控,既提高征管效率,又减少对市场主体的过度干预。  

(三)长期: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

加密货币的跨境属性决定了监管必须走向国际合作。中国可依托“一带一路”、G20等平台,推动建立跨境加密货币税收协调机制,参与制定全球统一的征税规则(如收入来源地认定、双重征税规避等)。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主权,更能在数字经济时代争取规则话语权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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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语

国内加密货币大户税务稽查事件,本质上是传统监管框架与新型资产形态碰撞的缩影。税务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立场差异,折射出中国在创新监管中的深层挑战:既要防范风险,又需兼顾税收公平与产业发展。  

未来的破局之道,在于构建“分类监管、动态调整、国际协同”的新型治理体系——通过法律层面的逻辑自洽、技术手段的赋能升级、国际规则的主动参与,实现加密货币监管从“被动应对”向“主动治理”的转型。这一过程不仅关乎税收征管效率,更将决定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的地位。